摘要: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全国所有关区全面切换为新报关单,报关单、报检单将合并为一张报关单,下面韬沃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下新规范带来的改变。
该项改革其实在此前就已经开始试运行了,7月底各地海关已分三批次开展关检融合试运行。企业填报的申报地海关为试运行关区的,可以使用关检业务融合后的新报关单。同时这次的改革针对做进口跨境商品的企业将会在业务操作方式产生明显的改变。
,新报关单的进入方式变化
现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入新报关单:,从“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进入登录界面;第二,在“互联网+海关”门户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
要使用新报关单,的进行用户注册管理,然后进行企业资质备案并办理卡介质。
其中,过去使用的企业资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申报单位资质、报关人员资质)已经进行合并,对于新企业需一次注册报关报检备案,对于存量单一资质企业需补全资质备案。
第二、商品编码填制要求变化
填报由13位数字组成的商品编码。前8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的编码;9/10位为监管附加编码,11-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码。
第三,新增境外收发货人填制
境外收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对于AEO互认国家(地区)企业的,编码填报AEO编码。
其中,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填报“NO”。内销、后续补税的情况如可以确定境外收发货人的需要如实填报。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邀请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角括号分隔。AEO编码填报样式按照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填报。
具体规范改变可以查询相关的公告或者直接致电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免对企业的进口跨境业务产生影响。
通常企业在香港或国外采购,委托进口报关公司操作流程如下:
1.企业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确认采购货物型号、数量、单价、交货期及交货点等
2.企业委托一家行业内的进口报关公司来进行进口报关业务,与该公司签订代理进口报关协议,委托报关合同等资料,确认委托报关金额,海关关税及增值税及代理手续费用。
3.由进口报关公司代办进口许可证批文、代为在香港垫付货款,并安排收货(核对供应商送货型号数量与签订委托进口合同是否一致)
4.进口报关公司安排进口报关,做清关手续,并代垫税金。
5.货到深圳后,由报关公司开具发票及货物并送货到企业后,验收无误后付款.(这样的外贸就基本操作完毕)
备注:进口报关公司所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包括:进口批文费用、报关费用、深港两地的运费费用、打印付汇联费用及银行付汇费用等杂费。)
进口报关公司开具的发票有分两种:一种是代理进口报关,海关税单直接给企业,即“双抬头”方式,进口报关公司开具代理费发票;另一种是由进口报关公司直接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此时就由原来的外贸关系转换成内贸购销式了。
另税金方面,现电子元件基本上为0关税,只需缴纳17%的增值税即可。这个在进口之前就需先确认此税率,要不会增加企业的
听起来高大上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报关模式,简称BBC模式,是指跨境电商进口报关代理企业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保税仓储政策,将其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销售的商品提前运入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行暂存仓储,一旦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生成订单,该商品能够迅速从特殊监管区域出区,由跨境电商企业或物流公司向海关保税部门办理通关手续,并由物流公司分装运至消费者手中。
网购保税进口报关与“海淘”“直邮”的区别?
与“海淘”“直邮”等其他跨境电商方式相比,网购保税进口报关电商企业运营成本更低,在试点城市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进口报关代理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并且国内消费者下单收货更为便捷,对消费者而言,既享受了“海淘”之实,又无“直邮”手续之累。
注意:从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26000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但是低于年度26000元交易限额的,且订单下仅有一件商品时,可以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纳入年度交易总额,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管理。